挎着水壶、带上干粮,47岁的护林员李永开一大早就出门了。李永开是元阳县新街镇胜村村委会胜村村民,曾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后,他每年能拿到8000元的护林工资,主要任务是在居住地周围的2000余亩山林里巡山护林,加上种植草果、药材的收入以及子女外出到广东的务工收入,去年全家收入达到了2.3万元。
李永开说:“党和政府把工作送到了家门口,让我有了固定收入。作为生态护林员,我一定要好好干,守护好这片山林。”像李永开这样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群众,红河州现有1.2万余名。为守护好绿水青山,全州自2016年以来从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通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吃上了“生态饭”,切实享受到生态红利。
截至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岗位达12260个,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8000元、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年发放劳务报酬10088万元,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发挥了“稳定器”作用。
为做好生态管护员队伍的建设管理,红河州紧密结合脱贫地区生态护林员需求,多部门层层审核把关,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建立完善生态护林员名单台账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方案一年一编、脱贫户一户一人、人员一年一聘,实现管护劳务报酬与绩效考核挂钩、人员动态管理。
通过生态护林员自学、县乡集中培训、省州级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全州不断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队伍,提升生态护林员基本技能,并由州级或县市林草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分季度和年度对生态护林员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年终绩效补助发放依据,有效调动了生态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
随着生态护林员队伍不断壮大,红河州境内森林资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州1226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184.5万公顷森林,实现森林管护面积全覆盖。森林草原火灾、涉林案件大幅下降,已连续2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涉林案件下降21%。
如今,生态护林员政策已成为红河州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最闪亮的举措,实现了生态保护、生态脱贫巩固拓展、生态固边、助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多重效应。